在路上,又一本硬看下去的书。
说来惭愧,买这本书的时候是因为听说这本书是摇滚乐的圣经,我把它当音乐相关书买的,读起来才发现并不是这么一回事。
在读这本书之前,我对美国垮掉的一代仅限于这个名字,这本书算是第一次为我打开了垮掉的一代的大门。
在路上,萨尔与迪恩或是一起出发,或是互相奔赴为了出发,书里的人都很疯狂很随性,于是我也看的很疯狂很随性,我在打游戏的间隙看,在写代码崩溃的时候看,在吃饭的时候看,在聊天的时候看,反正怎么不正经怎么看,总而言之,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对这本书有了这么一个印象,看的认真,我就输了。
我不喜欢书中人的生活方式,诚然,看了这本书,我也想约上三五好友开车上路四处游荡,但不是以迪恩的方式。但这并不妨碍我看这本书,看书嘛,见天地,见众生,见自己,这是一种我未曾设想也绝不会选择的生活方式,但因为这本书,我得以窥视这种生活,这就是一种见众生吧。
都说嬉皮士,垮掉的一代反对战争,信奉爱与和平,对人性的探索,我在书中的确读到了对暴力的唾弃,对信仰的虔诚,对灵魂对纯真的渴望,但爱与和平这些寄托这一些存在主义色彩的象征,我却并没有体会到多少。与这些正相反,我倒是觉得迪恩的种种行为充斥着一种荒谬。
准确的说,在最开始模模糊糊有了这样的感觉时,我并没有把握到这种感觉和荒谬这个词,只是隐隐约约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隔阂,不是仅仅生活方式思想方式上迪恩与我的隔阂,是一种更深层次上的隔阂。后来,我碰巧了解到了存在主义,荒谬主义与虚无主义,我突然觉得,迪恩是荒谬的,也正因为此,自认在存在主义与虚无主义之间摇摆的我才与迪恩,与这本书有一道化不开的隔阂。
总而言之,一本值得一看的书。